对于网上多次登门要债,女子无力偿还债务并且发生关系!和一些关于疫情期间上门要债的话题,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就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债务题似乎一直是人们生活中的一大痛点。无论你的信用记录有多好,无论你多么诚实地承诺按时偿还债务,现实往往会让人感到无奈。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发生在浙江。这也是一个关于债务、威胁和法律纠纷的故事,但在这个故事中,有更多的戏剧性和意外。
故事的主角是于女士。2020年,她经营着一家小型实体店。生意虽不景气,但也还算稳定。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她的生意带来了沉重打击。为了维持店面的经营,她不得不借了8万元,每个月还需要偿还6000元。贷款期限为一年零三个月。
然而,疫情的影响还没有结束,让于女士的生意越来越困难。她始终没能按时还清6万元的债务,债主刘开始频繁上门催债,但每次都得不到满意的复。
债权人刘先生年近四十。他似乎下定决心要讨债,但这种决心渐渐变成了不择手段的威胁。每次他上门都威胁于女士,要求她必须还,否则后果自负。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刘的态度越来越不道德,甚至卑鄙。有一天,他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提议,声称只要于女士与他发生性关系,他就可以免除六万元的债务。于女士起初坚决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她坚持底线,不愿出卖自己的尊严。
刘并不打算轻易放弃。他不断威胁、纠缠于女士,将她逼入绝境。最终,面对刘某的无理要求和不断升级的威胁,于女士觉得自己无法忍受,最终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妥协了。
然而,即使在发生性关系后,刘仍继续向于女士施加压力。他否认了之前的口头协议,并声称从未做出任何承诺。这一切让于女士感到越来越绝望。她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境地。
最终,于女士再也无法忍受刘的威胁和滥用权力。她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侵犯,决定采取行动。她向警方求助,并向警方坦白了债务题以及与刘发生的一切。
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但一开始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除了于女士的说法外,似乎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发生过性关系。刘先生提供了他们签署的借款合同,试图将题转化为普通民事纠纷。
不过,警方并没有轻易相信刘某的借口。他们对两人的通讯记录进行了深入调查,找到了一些关键证据,证明刘某曾威胁于女士,并试图引诱她发生关系。有了这些证据,加上于女士的坚持,刘最终被判犯有强罪,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尽管于女士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但她仍需要面对剩余的6万元债务。法律不保护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协议,所以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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