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多想了解一些关于专家解读陕西优化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和一些陕西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相关题,下面让小编带大家走进专家解读陕西优化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的案吧。
12月9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陕西省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第50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卫健委副主任彭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刘波、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余春富出席会议,通报解读陕西省落实国家新十大优化举措的具体措施,介绍相关防控工作并回小编提。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陕西省迅速反应,根据新的十项优化措施,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实施通知文件,共12项措施,并于当晚下发实施。
彭飞介绍,陕西省的12条措施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根据病和疫情特点,进一步优化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第二类是基于目前的防控措施。第三类是强调人民群众的个人防护责任,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这12条措施是在第九版、第二十条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的。必须全面统筹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到实处、到位。
第一条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
进一步强调划定高风险区域的准确性。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进一步缩小高风险区域划定的最小范围,从建筑物、单元缩小到楼层、居民。不允许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城,并尽可能减少封城人数,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第二条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大幅优化人群核酸检测策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和频率。除高危岗位、高危区域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愿意接受全部检查。各地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公共核酸检测场所,满足公众核酸检测需求。同时,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政策也相应调整。除养老院、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弱势群体集中的特殊场所外,无需检查。对跨地区人员流动的检查和现场检查也被取消。为保障涉及全产业链、民生的重要机构、重点企业正常运行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各地可以确定相关特定场所的核酸检测证明检验要求。
第三条优化医疗流程
考虑到医疗机构人群复杂、人流量大、空间密闭,一旦引入传染源,很容易造成疫情蔓延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正常就医。因此,进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在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况下推脱或拒绝收治重症患者。同时,要求医疗机构门诊区域划分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收治相应患者。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的患者,将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及相应的诊疗服务。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通过拓展区域、增加诊室、充实医疗能力,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服务能力。未经卫生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不得关闭发热门诊。
第四条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优化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可以居家隔离。如果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愿意居家隔离,仍应提供集中隔离治疗的选择。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集中隔离5天+居家隔离3天”调整为居家隔离5天。各地要有序协调政策,不得对仍在机舱或隔离人员不负责任。这会引起群众的不满。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过渡期平稳有序。
第五条对高风险区域实行“快封快放”
主要是针对一些地方封城时间长、持续时间长的情况,强调对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尽快解封,尽快解封。如果封城后在高风险地区发现的新感染者是严格执行居家隔离管理的居民、密切接触者或阳性者的居民,经评估不存在家庭外社区传播风险,且高风险地区不存在家庭外社区传播风险。风险不会受到影响。该区域的解锁时间。
第六条保障公众基本购药需要
取消线上线下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药、感冒药等非处方药的,可以提高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弱势群体用药的可及性并及时对患者进行对症治疗。减少群众恐慌情绪,同时减少症状较轻的患者到医院就诊,使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用于病情严重程度较高的患者。
第七条加快推广老年人新型冠状病疫苗接种
国内外防控实践经验证明,提高疫苗接种率,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等重症高危人群的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可以有效降低重症死亡风险,减轻压力。关于医疗资源。各地要坚持尽可能多接收的原则,重点提高60-79岁人群疫苗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并做好专项部署。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疫苗接种服务。逐步开展疫苗接种禁忌证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疫苗接种禁忌证。通过健全机制、深入研究、优化服务、细致宣传,切实加快老年人预防接种工作。
第八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和分类管理
随着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的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为便于提供分级分类的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保障老年人等重症高危人群得到重点健康管理服务,降低死亡风险。重病、新12项措施部署,对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并下发。接到支持通知后,各地要切实强化基层力量,加快落实。
第九条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再次强调,要保障非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提出,将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和正常社会运行的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加强密切接触者精准识别,不采取大规模封城隔离。采取措施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必需品、水、电、暖气等供应,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十条加强疫情安全保障
针对一些地方暴露的疫情安全风险,强调严禁以各种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确保群众外出就医顺畅、同时,要求加强对疫情相关人员的照顾和照顾,提供日常生活和正常医疗保障,特别是为居住在外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生活和医疗便利。独自一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慢患者。
第十一条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强调无疫情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受疫情影响的学校要科学准确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等秩序。
第十二条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基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规范落实“居家隔离”等措施,并为特殊人群指定专人负责。隔离期间需要就医、药品、生活用品等的人员。专人服务,保障服务。组织动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使用口罩。疫情发生时,使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鼻塞、流鼻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成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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